居留指南 › 报到与变更

搬家了:地址变更申报

已核对核对于 2026-09-05
本页只整理官方公开的办事流程与入口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替官方说明。政策与材料清单会变,办前请以链接里的官方页面当日内容为准;个案请咨询内政部 OAMP、ICP Praha(有中文,免费)或持照律师。

持长期签证、长期居留或永居的人搬家后,要在法定期限内把新地址报给 OAMP,逾期可罚款。

适用谁

  • 持长期签证 / 长期居留 / 永居、在捷克境内换了住址的第三国公民

不适用

  • 短期签证或免签停留者(另有规则,见官方页面)
  • EU 公民及家属(走 EU 公民变更页)

去哪办

机关
OAMP 按新住址所属辖区的办公点
怎么约
可本人递交、邮寄、数据邮箱、有认可电子签名的邮件,或由获授权代表递交

去官方预约页 ↗

办理步骤

  1. 确认自己的居留类型长期签证、长期居留、永居的申报门槛、期限与是否换卡不同;季节性就业长期签证须在 15 天内向警方申报。
  2. 准备住宿证明房东签字的住宿确认(doklad o zajištění ubytování)或租约。合租/转租要看官方页面对签字人的要求。
  3. 递交预约 OAMP 窗口递交,或按官方页面允许的方式邮寄。保留回执。
  4. 需要换卡时领新卡居留卡上印有地址的情形要换卡,按通知去采生物特征并领卡。

带什么

  • 护照与现有居留卡
  • 新住址的住宿证明(房东确认书 / 租约 / 产权证明,格式见官方页面)
  • 变更申报表格
  • 材料以官方页面当日清单为准,办前再核一遍

费用与时间

长期签证 / 长期居留地址变更
0 Kč
永居换发新卡
1 000 Kč
未满 15 岁永居换卡
500 Kč
多久
长期签证 / 长期居留:新址计划住超过 30 天时,变更后 30 天内申报;永居:计划住超过 180 天时,30 个工作日内申报
法律依据与更新记录

zákon č. 326/1999 Sb., § 98

  • 2026-09-05 · 首发
  • 2026-09-05 · 对照官方页面修正:各居留类型申报期限、递交渠道及费用

核对人:运营

发现内容过时?写信 info@oborlogistic.cz