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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满 5 年申请永居与 A2 捷语考试
已核对核对于 2026-09-05
本页只整理官方公开的办事流程与入口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替官方说明。政策与材料清单会变,办前请以链接里的官方页面当日内容为准;个案请咨询内政部 OAMP、ICP Praha(有中文,免费)或持照律师。
在捷克连续临时居留至少五年的第三国公民,可在满足居住计算、材料和捷语考试条件后申请永居。
适用谁
- 递交日已满足至少五年连续居留计算规则的第三国公民
不适用
- 尚未满足五年计算规则的人
- 未成年永居持有人子女可查看家庭团聚永居
去哪办
- 机关
- 按住址辖区的 OAMP
- 怎么约
- 预约后本人递交;官方列明少数境外申请情形
办理步骤
- 计算连续居留逐段核对签证、长期居留和其他身份是否计入;学习等居留可能按不同权重计算。
- 核对离境记录一般离境天数上限和因工作、健康等原因的例外均以官方连续居留页面为准。
- 完成 A2 考试捷语 A2 考试(zkouška z českého jazyka)报名、考点和样题以 cestina-pro-cizince.cz 为准。
- 检查免考条件年龄、教育或健康等免考情形及证明文件,以官方申请页面当日清单为准。
- 预约并递交备齐身份、住宿、资金和语言证明后向辖区 OAMP 本人递交。
带什么
- 申请表、护照、照片和住宿证明
- 满足连续居留年限的证明
- 稳定资金或收入证明
- A2 捷语考试合格证明,或符合免考情形的证明
- 官方要求的其他材料
- 材料以官方页面当日清单为准,办前再核一遍
费用与时间
- 申请及制卡
- 见官方页面
- 多久
- 递交时须已满足连续五年;哪些居留计入及允许离境上限按官方连续居留计算页判断。
官方链接
官方:五年后永居 ↗官方:A2 捷语考试 ↗官方:行政费用 ↗官方:术语表 ↗法律依据与更新记录
zákon č. 326/1999 Sb., § 68
- 2026-09-05 · 首发
核对人:运营
发现内容过时?写信 info@oborlogistic.cz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