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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员卡(Zaměstnanecká karta)怎么申请
已核对核对于 2026-09-05
本页只整理官方公开的办事流程与入口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替官方说明。政策与材料清单会变,办前请以链接里的官方页面当日内容为准;个案请咨询内政部 OAMP、ICP Praha(有中文,免费)或持照律师。
第三国公民来捷克受雇超过 90 天的主要居留类型。卡与具体岗位绑定,先有雇主和登记岗位,再申请。
适用谁
- 已经拿到捷克雇主 offer、岗位在劳动局「可发雇员卡岗位」库里的第三国公民
- 雇员卡到期前要续期的人
不适用
- EU 公民及其家属(走 EU 公民登记)
- 打算自己开公司经营的人(看「经营目的长期居留」)
去哪办
- 机关
- 内政部移民与庇护政策司(OAMP)
- 怎么约
- 首次申请一般在境外捷克使领馆递交;已在捷克合法居留的可在 OAMP 递交,需在线预约
办理步骤
- 雇主先登记岗位岗位须在劳动局中央空缺岗位库(Centrální evidence volných pracovních míst)里标注可发雇员卡。这一步是雇主做,你只需拿到岗位编号。
- 备齐材料并翻译非捷语文件需官方翻译;学历需按岗位要求认证。所有表格只能用捷语填写。
- 预约并递交境外在符合条件的捷克使领馆本人递交;境内在 ipc.gov.cz 预约 OAMP 窗口并本人递交。
- 等待决定可在官方「查询办理进度」页面按档案号查询。期间不要换雇主。
- 录入生物特征并领卡获批后按通知到 OAMP 录入生物特征并领取居留卡;境外获批的先领 D/VR 入境签证,入境后到 OAMP 登记。
带什么
- 申请表
- 有效护照
- 住宿证明
- 一张证件照
- 劳动合同、工作协议或未来合同
- 空缺岗位编号证明(已填入申请表或可自由进入劳动力市场时除外)
- 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
- 学历/资格证明(岗位要求时)
- 旅行医疗保险(境外获批后领取入境签证时)
- 材料以官方页面当日清单为准,办前再核一遍
费用与时间
- 在 OAMP 递交申请
- 2 500 Kč
- 在使领馆递交
- 5 000 Kč
- 多久
- 法定 60 天(复杂情形 90 天);实际以受理回执上的说明为准
官方链接
官方:雇员卡与换工作 ↗官方:行政费用 ↗官方:术语表 ↗官方:预约 ↗法律依据与更新记录
zákon č. 326/1999 Sb., § 42g
- 2026-09-05 · 首发
- 2026-09-05 · 对照官方页面修正:材料、境内外费用及生物特征办理顺序
核对人: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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